泰州:共享实验室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本文字数: 1232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严格把关旨在避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制度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规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检测能力差异,遂让其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自检或送检。
但于小微企业而言,自检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同样成本高昂。为此,共享实验室日益成为地方监管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创新选择。对江苏省泰州市而言,这一共赢选择不仅解决了经营主体的合规难和监管主体的执法难,而且构建了食品产业的共生集群,促进了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在泰州,小微企业是许多本地知名特色食品的生产主力。以兴化市为例,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632家,其中小微企业524家,占比82.9%。但是,小微企业不理解、不重视出厂检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原因包括“主观不重视”和“客观难执行”。一方面是小微企业面临价格导向的激励竞争,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不足;另一方面除了当地专业检验人员缺口大,更难的是检测成本带来的“想检而不能检”的困境。
难以承受的检测成本,让小微企业在落实出厂检验要求上大打折扣。出厂检验履行不到位又导致各级监督抽检中多次抽出不合格产品,且不合格项多为出厂检验项目。企业因产品不合格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其生产及其产品伴随的食品安全问题又成为监管重点和难点。这些问题倒逼着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共同寻求出厂检测的降本增效之道。
共享实验室能成为因应之策,一是其通过大企业帮扶小微企业的方式,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实践中,规上企业的自检实验室不仅可完成自检,而且能额外承接其他企业的出厂检验任务,这一“供需组合”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完成出厂检验的新可能。二是小微企业可以共建共养共享实验室,即从成本分担上共同支持实验室建设,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开支,一些生产品类相似、出厂检验要求相近的小微企业便可以在集中的区域内开展合作,通过共享实验室满足出厂检验要求。三是在生产园区内由第三方承建实验室,满足不同企业的生产检测需求。面对实验室的资质要求,共享实验室不仅具有创造性,也具有成长性。在解决“有的检”到“检得好”的递进发展中,已有企业的开放式共享实验室通过相关的资质申请,实现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
通过把关食品小微企业的出厂检验,共享实验室的实效首先表现为提升小微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最具说服力的便是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率下降了。其次,共享实验室客观可行,其以更低的成本解决了“想检而不能检”的问题,使得具有合规意愿的小微企业也具备了合规能力,注重食品的质量提升。最后,问题导向下的政企互动以务实之举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有为政府体现在帮助企业节省了生产经营成本,促使生产企业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减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压力。
但于小微企业而言,自检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同样成本高昂。为此,共享实验室日益成为地方监管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创新选择。对江苏省泰州市而言,这一共赢选择不仅解决了经营主体的合规难和监管主体的执法难,而且构建了食品产业的共生集群,促进了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在泰州,小微企业是许多本地知名特色食品的生产主力。以兴化市为例,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632家,其中小微企业524家,占比82.9%。但是,小微企业不理解、不重视出厂检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原因包括“主观不重视”和“客观难执行”。一方面是小微企业面临价格导向的激励竞争,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不足;另一方面除了当地专业检验人员缺口大,更难的是检测成本带来的“想检而不能检”的困境。
难以承受的检测成本,让小微企业在落实出厂检验要求上大打折扣。出厂检验履行不到位又导致各级监督抽检中多次抽出不合格产品,且不合格项多为出厂检验项目。企业因产品不合格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其生产及其产品伴随的食品安全问题又成为监管重点和难点。这些问题倒逼着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共同寻求出厂检测的降本增效之道。
共享实验室能成为因应之策,一是其通过大企业帮扶小微企业的方式,实现实验室资源共享。实践中,规上企业的自检实验室不仅可完成自检,而且能额外承接其他企业的出厂检验任务,这一“供需组合”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完成出厂检验的新可能。二是小微企业可以共建共养共享实验室,即从成本分担上共同支持实验室建设,检测人员、检测设备开支,一些生产品类相似、出厂检验要求相近的小微企业便可以在集中的区域内开展合作,通过共享实验室满足出厂检验要求。三是在生产园区内由第三方承建实验室,满足不同企业的生产检测需求。面对实验室的资质要求,共享实验室不仅具有创造性,也具有成长性。在解决“有的检”到“检得好”的递进发展中,已有企业的开放式共享实验室通过相关的资质申请,实现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
通过把关食品小微企业的出厂检验,共享实验室的实效首先表现为提升小微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最具说服力的便是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率下降了。其次,共享实验室客观可行,其以更低的成本解决了“想检而不能检”的问题,使得具有合规意愿的小微企业也具备了合规能力,注重食品的质量提升。最后,问题导向下的政企互动以务实之举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有为政府体现在帮助企业节省了生产经营成本,促使生产企业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减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压力。
□孙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