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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监管 关注民生热点

全国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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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李秋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于2025年2月至4月在全国范围开展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监督检查,推动优化动态汽车衡科学布点,规范动态汽车衡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公路货运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加强源头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动态汽车衡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的动态汽车衡是否获得型式批准证书,动态汽车衡的关键零部件是否与批准的型式相一致,企业是否具有与所生产的动态汽车衡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
  对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其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入(出)口在用的动态汽车衡开展“双随机”检查,确认动态汽车衡是否进行强制检定,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公路交通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动态汽车衡、破坏动态汽车衡计量准确度的计量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强化法制管理,确保检定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动态汽车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计量标准管理情况、检定人员资质情况、承担强制检定工作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检定、伪造数据等不法行为,是否存在强制检定工作需求响应不及时的情况,是否存在开展强制检定活动变相收费情况等。
  通知要求关注民生热点,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多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中使用的动态汽车衡的监督检查,确保动态汽车衡检测出具数据的准确可靠,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对存在问题的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和“回头看”,防止屡查屡犯。同时,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各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