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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标“划线比较价”,扬州邗江一酒店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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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2024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某酒店虚标‘划线比较价’案例”入选。
  2024年7月24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违法线索交办函,函件载明邗江区内一酒店在抖音平台推销客房住宿服务时,客房信息展示界面含有“原价1208,折扣1.7折,折后价199”等表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
  经查,为拓宽酒店客房住宿服务销售渠道,经营者在抖音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并在店铺内展示多款代售房型,信息包含房型名称和销售价格,同时在销售价格旁注明“划线比较价”,但未说明“划线比较价”的意义。经核实,经营者设置“划线比较价”前7日的历史订单记录均未有以“划线比较价”成交的记录,实际成交价均低于“划线比较价”。
  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的,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经营者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属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
  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整改情况等因素,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酒店的价格欺诈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进一步介绍,客房服务执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具有完全的自主定价权。在充分享有自主定价权的同时,经营者在交易中仍应履行诚信经营的义务。将被比较的划线价标高,与当前销售价构成强烈对比,使消费者误以为当前销售价优惠很大,诱导消费者到店消费,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时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