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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特医食品流通使用制度体系

——访全国人大代表,宜昌人福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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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期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宜昌人福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杰建议加快制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流通使用管理办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近年来,我国特医食品产业取得较快发展,但自2016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以来,除江苏等省份出台地方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外,国家层面尚未制定特医食品流通使用层面的法律法规。“部分医疗机构对特医食品准入管理有待规范,特医食品流通在全国范围缺少统一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收费机制尚不明确,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快构建特医食品流通使用制度体系迫在眉睫。”李杰表示。
  对此,李杰建议将特医食品流通管理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由相关部门牵头起草,推进构建生产规范、流通有序、使用科学、监管有力的制度体系。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定医疗机构关于特医食品的准入标准,要求相关企业具备相应资质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将特医食品处方及规范化应用纳入医疗机构诊疗目录,赋予相应的收费编码,并按照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把特医食品处方纳入医院信息系统(HIS)统一管理,在院内设立收费窗口。大力推动临床营养科建设,从产品遴选、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到评价,进行全方位综合管理。四是构建规范的特医食品流通渠道,设置合理的流通壁垒,防止普通食品混入,确保产品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流通,使患者能够安全、便捷地获取产品。建立特医食品追溯体系,实现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本报记者 宿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