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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发布 “一件事”闭环管理 多维度运用

温州消保委“1+1+N”推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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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创新消费维权机制,通过规范公示流程、筑牢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共治,形成“1+1+N”投诉信息公示模式,有效促进了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规范公示流程,实现“一站式”信息发布。温州市消保委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把关审批,统一信息发布,确保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环节零失误、零疏漏。温州市消保委统筹做好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工作,加强分级指导和公示内容分类指导,强化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同时,研究制定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审批流程,各级消保委对申请公示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上申报,最终经温州市消保委复核、提交市级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后对外发布。此外,温州市消保委牵头搭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统一发布公示信息,强化社会警示效应,常态化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
  夯实主体责任,形成“一件事”闭环管理。依据“分级指导、本级负责、统一发布”的原则,温州市消保委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实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全流程闭环管理。温州市消保委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各级消保委对本级申请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强化申请主体第一责任。同时,加强信息审核,申请主体负责对拟公示的信息进行筛选、审查、复核,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拒不配合调解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重大、典型投诉案件予以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前,须以书面形式向被公示方送达告知书,允许被公示方提出申辩,全过程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形成管理闭环。
  促进社会共治,强化多维度信息运用。温州市消保委综合运用公开披露信息、违法线索移交、发布警示提示等手段,打好消费维权“组合拳”,有力促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消保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行政部门,增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刚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后,温州市消保委接到多起消费者来电咨询,对市消保委及时曝光不良商家、让消费者避免掉坑的行为表示大力支持和感谢。
  近年来,温州市消保委不断提升优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作用,发布多期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其中某新能源汽车品牌车型出现空调出风口飘出白色颗粒现象,引发全国车主集体维权。温州市消保委第一时间介入该维权事件,成功组织厂家代表、汽修专家共同参与消费纠纷磋商会,并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形式提出维权方案,被品牌厂家代表全部予以采纳,同意将该方案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全国该款车型车主的维权依据。

□沈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