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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质量引争议

磐安“三步走”调解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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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建材质量争议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00余元。
  今年3月,消费者周先生向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自建农房安装的定制铝合金门窗存在质量瑕疵。据调查,周先生与某门窗经营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型材壁厚须达到1.4毫米和1.8毫米两种规格,并已支付相应费用。经专业检测发现,实际安装的门窗部分型材壁厚仅1.1毫米,与合同约定存在显著偏差。周先生主张经营者存在消费欺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退一赔三”,索赔金额20余万元。
  接到投诉后,磐安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联动调处机制,开展“三步走”调解工作:首先固定关键证据,调取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及付款凭证;其次强化法律释明,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最后提出调解方案,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以合同约定为基础,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差价及消费者实际损失,提出由经营者退还部分货款并赔偿实际损失的调解建议。
  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均认可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的调解建议,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对小微企业的过度追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周晨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