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A4:营商环境

解析“内卷式”竞争六大乱象

   本文字数: 3422


  “一米布亏一元钱,但停手就意味着客户流失。”浙江某纺织企业负责人的焦虑,折射出当前部分行业“内卷式”竞争的残酷现实。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近日在《人民日报》发文指出,“内卷式”恶性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扭曲资源配置与价格信号,成为企业创新发展、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阻碍。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请他们解析价格恶性竞争、质量低劣竞争、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分割、信用缺失、同质化低效竞争等“内卷式”竞争六大乱象,并提出解决思路。

第一大乱象:价格恶性竞争
  在浙江纺织行业,“一米亏一元”的极端案例引发广泛关注。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以低于原料成本的价格抛售坯布,导致许多企业库存积压、利润锐减。某织造企业生产的坯布价格甚至低于棉花采购价,最终被迫关停生产线。类似现象在光伏行业更为突出,2024年多晶硅价格同比下跌超30%,39家上市光伏企业净利润集体亏损,头部企业为争夺订单被迫加入低价混战。
  价格恶性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非理性定价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包括低价倾销、操纵价格、恶意比价、哄抬物价等。价格恶性竞争的高发行业主要集中在民生服务领域、制造业和公共事业领域。
  专家指出,价格恶性竞争暴露出法律的滞后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恶意比价”“算法合谋”等新型行为界定模糊,修订草案已新增相关条款,并拟制定重点领域价格合规指南。此类案件凸显恶性价格竞争对市场生态的破坏,亟须通过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加强执法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遏制“内卷式”竞争,推动行业回归质量与创新驱动的良性发展轨道。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多件价格恶性竞争案件,如某消毒餐具企业通过低价倾销挤压中小商户生存空间、某燃气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操纵终端价格等。

第二大乱象:质量低劣竞争
  当价格战难以为继时,个别企业转向偷工减料。浙江宁波某公司销售的消防应急灯未取得强制性认证,断电续航时间不足国家标准一半;海南屯昌某机构虚假宣传保健品疗效,诱导老年人消费;浙江诸暨直播售假案中,仿珍珠项链被包装成“天然南洋珠”销售,涉案金额达60万元。这些企业的作为不仅威胁消费者安全,更破坏市场信任链条。
  质量低劣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降低质量标准、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包括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虚假标注认证信息等。质量低劣竞争在消防与安全产品、纺织品与家居用品、食品与保健品、汽车配件与工业产品等领域较为普遍。
  专家指出,质量低劣竞争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扰乱市场秩序,抑制产业升级。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治理:加大抽查力度,如开展网售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增加抽样批次;完善标准与法规,制定《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责任边界;严惩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企业实施信用惩戒。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推动行业从“低质低价”转向“优质优价”,助力高质量发展。

第三大乱象:知识产权侵权
  在江苏南通某家纺城,涉商标侵权案件占比达55%,线上侵权占比超九成。江西某科技公司仿冒“极米”投影仪商标,形成代工、包装、销售全链条侵权网络,最终被罚没507万元;武汉某公司盗用“通义千问”AI大模型名称,成为全国首例AI商标侵权案;某科技企业研发的新材料上市半年即遭抄袭,维权成本高达收益的20倍;河北邢台两家抖音店铺通过直播销售自行组装的假冒华为手机,涉案金额1640.8万元,因金额巨大被移送司法机关。
  知识产权侵权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成果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与著作权侵权、全链条造假、网络平台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竞争的高发行业包括家纺与服饰、电子产品与数码配件、食品与酒类、科技与AI领域、农资与工业产品等领域。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治理知识产权侵权竞争:跨区域联合执法,如京津冀协同打击假冒伪劣防火玻璃、9省联动查处商标侵权等;强化技术取证,利用电商平台数据追踪、物流溯源等技术锁定侵权链条;信用惩戒与刑事衔接,将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指出,治理知识产权侵权竞争旨在打破“侵权—低价倾销—行业恶性循环”的“内卷”模式,推动企业转向创新驱动的高质量竞争。

第四大乱象:行政性垄断和市场分割
  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江西某县城管局通过招标限定共享单车经营权,仅允许两家本地企业运营;重庆某建材企业联合同业签订协议,划分销售区域并固定价格;A、B、C三省为争夺某境外化工企业投资,竞相加码税收优惠和土地补贴,导致外商待价而沽,最终项目流产。
  行政垄断与市场分割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或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包括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干预资源配置、政策倾斜与地方保护、分割销售市场等。行政垄断与市场分割的高发行业为民生领域、新兴产业和传统垄断行业。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整治行政垄断与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地方政策中排除竞争的内容;开展滥用行政权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限制企业迁移、设置隐性壁垒等行为;司法与信用惩戒结合,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
  专家指出,整治行政垄断与市场分割旨在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五大乱象:信用缺失
  河北某啤酒厂通过“小额履约、大额欺诈”手段骗取供应商400万元货物后“换壳重生”;某自媒体长期发布贬低比亚迪的虚假内容,法院判决其赔偿201.87万元并公开道歉。
  信用缺失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严重违法行为破坏市场诚信体系,引发行业恶性竞争,具体包括:虚假宣传与造假、伪造资质与文件、恶意拖欠账款与欺诈、逃避信用惩戒等。信用缺失竞争的高发行业为消费品制造业、电商与直播带货、供应链与贸易、公共服务与招投标等领域。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遏制信用缺失竞争:对失信主体信用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融资等经济活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优化信用修复机制,简化修复流程,鼓励企业主动整改;开展跨部门协同,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打击恶意逃债、伪造资质等行为,提升执法威慑力。
  专家指出,整治信用缺失竞争旨在打破“失信—低价倾销—行业恶性循环”的模式,推动市场从“劣币驱逐良币”转向诚信为本的高质量竞争。

第六大乱象:同质化低效竞争
  深圳电子烟行业曾陷入“价格战—降质—再降价”的恶性循环,1500家企业中仅3%拥有核心技术;河北钢铁行业粗钢产量占全国20%,但高端产品占比不足10%;义乌小商品市场60%商户销售同类商品,利润率长期低于3%。
  同质化低效竞争主要表现为企业过度依赖模仿和重复投入,缺乏技术创新与差异化发展,包括技术同质化、产能重复扩张、市场策略单一、产业链低端锁定等。同质化低效竞争高发行业为光伏与新能源、传统制造业、消费电子、农业与食品加工等领域。
  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破解同质化竞争:技术标准升级,如修订《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限制低端技术扩产;建立产能调控与退出机制,通过环保、能耗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攻关共性技术(如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减少重复研发;品牌与质量赋能,引导企业差异化竞争。专家认为,只有治理同质化竞争,才能打破“低端重复—价格战—利润萎缩”的恶性循环,推动产业向技术驱动、品牌驱动的高质量发展转型。
  专家指出,“内卷式”竞争本质是低质量发展的产物,其危害远超经济效率损失,更侵蚀创新动力与社会信任。当前,修订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协同、完善信用体系等举措已逐步落地正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