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铁拳护民生 守底线保安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综述
本文字数: 2262
今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危害显著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在强化精准打击,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各地还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江西、青海、西藏、陕西、河南、广州、浙江等省区市均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效果,受到广泛关注,取得良好效果。
聚焦民生关切
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健康管理中心从事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中,某中心宣称“艾灸可以使已经的病不断治愈”“养肝=养命”,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养生保健商品和服务,涉案金额26万余元。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启动重点工单处理机制,4天内促成退款21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当事人经营添加硼砂的面条案中,执法人员在金某面馆查获含硼砂面条(生面团检测值高达496mg/kg)。硼砂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所列物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且涉嫌犯罪,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淅川县某儿童玩具店经营未经认证的产品案中,淅川县某玩具店销售的超级飞侠滑板车无“CCC”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淅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技术赋能精准打击
近年来,面对网络售假、直播诈骗等新业态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智慧监管,借助技术手段实现精准打击,破解电子证据固定难、违法主体定位难等问题,为打击新型网络违法行为提供“以网治网”的执法范式。
在广东省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该公司在快手平台直播销售假冒“兰蔻”“资生堂”等注册商标的化妆品,违法经营额120万余元。执法人员通过直播间录屏,支付流水、物流数据锁定证据链,认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珠海飞越启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合同主体、擅自代理销售酒店客房案中,珠海某公司虚构酒店代理资质,在网络平台擅自销售黄山景区客房56单。消费者到店后无法入住,权益严重受损。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后台数据溯源,揭穿其“空手套白狼”的违法模式,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全链条、跨区域“断链除根”
针对产业链条化、跨区域化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向上下游延伸,推动实现“断链除根”。全链条打击,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升级。通过深挖生产源头、封堵流通节点、切断利益输送,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在某商贸行、景某某、大荔县某纸箱厂侵犯“娃哈哈”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某纸箱厂非法印制娃哈哈营养快线椰子味礼盒包装箱,商贸行将正品饮品分装为涉案礼盒产品进行销售,景某居中联络。陕西省大荔县市场监管局认定三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生产、包装、销售三方同步处罚,切断“真瓶假酒”“换装溢价”的灰色链条。
强化行刑衔接
对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检验报告+危害结果+法律论证”的行刑衔接证据链,强化行刑衔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单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中,某单车行违规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超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的25km/h的时速并进行销售,后消费者以52km/h的时速驾驶该车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在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某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复合肥案中,贺某团伙假冒55个品牌肥料,涉案金额1850万余元。劣质化肥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危害粮食安全。新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跨6省打掉4个团伙,查扣假肥100余吨,实现“行政执法取证、刑事侦查深挖”的协同闭环。
“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充分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为民”的初心,是对市场秩序的有力维护和消费者权益的系统性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优化执法效能,以“铁拳”之力守护民生安全,以法治之光护航市场繁荣。
聚焦民生关切
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健康管理中心从事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中,某中心宣称“艾灸可以使已经的病不断治愈”“养肝=养命”,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养生保健商品和服务,涉案金额26万余元。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启动重点工单处理机制,4天内促成退款21万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当事人经营添加硼砂的面条案中,执法人员在金某面馆查获含硼砂面条(生面团检测值高达496mg/kg)。硼砂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所列物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且涉嫌犯罪,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淅川县某儿童玩具店经营未经认证的产品案中,淅川县某玩具店销售的超级飞侠滑板车无“CCC”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淅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技术赋能精准打击
近年来,面对网络售假、直播诈骗等新业态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智慧监管,借助技术手段实现精准打击,破解电子证据固定难、违法主体定位难等问题,为打击新型网络违法行为提供“以网治网”的执法范式。
在广东省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该公司在快手平台直播销售假冒“兰蔻”“资生堂”等注册商标的化妆品,违法经营额120万余元。执法人员通过直播间录屏,支付流水、物流数据锁定证据链,认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安徽省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珠海飞越启程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合同主体、擅自代理销售酒店客房案中,珠海某公司虚构酒店代理资质,在网络平台擅自销售黄山景区客房56单。消费者到店后无法入住,权益严重受损。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后台数据溯源,揭穿其“空手套白狼”的违法模式,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全链条、跨区域“断链除根”
针对产业链条化、跨区域化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向上下游延伸,推动实现“断链除根”。全链条打击,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升级。通过深挖生产源头、封堵流通节点、切断利益输送,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在某商贸行、景某某、大荔县某纸箱厂侵犯“娃哈哈”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某纸箱厂非法印制娃哈哈营养快线椰子味礼盒包装箱,商贸行将正品饮品分装为涉案礼盒产品进行销售,景某居中联络。陕西省大荔县市场监管局认定三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对生产、包装、销售三方同步处罚,切断“真瓶假酒”“换装溢价”的灰色链条。
强化行刑衔接
对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检验报告+危害结果+法律论证”的行刑衔接证据链,强化行刑衔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某单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中,某单车行违规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超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规定的25km/h的时速并进行销售,后消费者以52km/h的时速驾驶该车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在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某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复合肥案中,贺某团伙假冒55个品牌肥料,涉案金额1850万余元。劣质化肥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严重危害粮食安全。新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跨6省打掉4个团伙,查扣假肥100余吨,实现“行政执法取证、刑事侦查深挖”的协同闭环。
“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充分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为民”的初心,是对市场秩序的有力维护和消费者权益的系统性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态势,优化执法效能,以“铁拳”之力守护民生安全,以法治之光护航市场繁荣。
□陆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