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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菌季,小心防范有毒野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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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群众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多地发布预警提示如下。
  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菌要谨慎。不建议消费者凭经验简单判断、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菌,凡是没吃过或者不认识、不熟悉,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生菌,不要轻易购买食用。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坊间流传的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外出就餐食用野生菌时,要选择正规餐饮机构;购买新鲜野生菌时,要选择正规的野生菌交易市场;购买野生菌干品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
  科学加工可食用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要严格采用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最好一次食用一种野生菌,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酒精会促进或加速毒素吸收,建议食菌时不饮酒。
  集体聚餐禁食野生菌。在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大型会议就餐、农村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场所,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经营者要加强野生菌食品安全管理。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按照安全的方法进行烹饪,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到有经营资质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各类农(集)贸市场、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来历不明、难以辨识的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出现不良反应及时就医。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产生幻觉等症状,应及时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