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全国首部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服务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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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 翔)记者7月3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全国首部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服务地方标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服务规范市场监管领域》(DB11/T 2443—2025)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针对消费者跨区域维权中程序有差异、成本增高等痛点,在实施时效、覆盖面及司法保障的主动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改进,为提升消费纠纷投诉解决率执行率提供了保障。
据介绍,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呈现两大特点:一是强调部门协同,标准服务在流程中明确“涉及不同行业领域、涉群体性等复杂消费纠纷的,调解时宜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等进行会商”,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二是司法衔接服务,在总结北京市房山区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经验的基础上,标准创新性增加了现场调解环节中的司法确认内容,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这种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双效权威叠加机制,能够促使商家和解,有助于显著提升消费纠纷解决率。
此外,该标准明晰调解适用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处理的消费纠纷,并对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受理组织、人员、方式、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调解服务流程也更加规范,调解时,采用说理、讲法、劝导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减少分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介绍,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呈现两大特点:一是强调部门协同,标准服务在流程中明确“涉及不同行业领域、涉群体性等复杂消费纠纷的,调解时宜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等进行会商”,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二是司法衔接服务,在总结北京市房山区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经验的基础上,标准创新性增加了现场调解环节中的司法确认内容,赋予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这种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双效权威叠加机制,能够促使商家和解,有助于显著提升消费纠纷解决率。
此外,该标准明晰调解适用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处理的消费纠纷,并对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受理组织、人员、方式、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调解服务流程也更加规范,调解时,采用说理、讲法、劝导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减少分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