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全国首个直播带货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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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 翔)7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该合同示范文本系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厘清双方权责,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聚焦行业痛点,通过“五个约定”,即约定持照经营、约定信息公示、约定账号变更、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消保责任,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例如,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有利于合规管理、纳税管理、纠纷解决等工作。合同约定直播带货过程中产出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同时约定平台经营者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对双方的权益均有保障。
针对该示范文本的发布,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该文本首次在示范合同文本中界定了‘直播带货’等概念。倡导开展经营活动要取得营业执照,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为主体资格模糊、责任交叉等可能导致的争议提供事前解决方案,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示范,也为相关监管进一步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聚焦行业痛点,通过“五个约定”,即约定持照经营、约定信息公示、约定账号变更、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消保责任,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例如,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有利于合规管理、纳税管理、纠纷解决等工作。合同约定直播带货过程中产出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同时约定平台经营者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对双方的权益均有保障。
针对该示范文本的发布,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该文本首次在示范合同文本中界定了‘直播带货’等概念。倡导开展经营活动要取得营业执照,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为主体资格模糊、责任交叉等可能导致的争议提供事前解决方案,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示范,也为相关监管进一步完善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