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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破局直播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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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当下,网络直播带货已成为拉动消费的重要引擎。但行业快速扩张背后,主体资质模糊、责任界定不明确、知识产权争议频发等乱象时而出现,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制度创新直击行业痛点,为直播经济规范发展提供了关键抓手。
  这份示范文本的突破性在于其问题导向的设计。针对“无证经营”这一痼疾,通过契约形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将市场准入门槛从自发状态纳入法治轨道。此举不仅有利于合规管理、纳税管理、纠纷解决等工作,更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台手机即门店”的粗放模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在权利义务界定上,示范文本展现了精准的平衡智慧。一方面,通过信息公示条款要求直播间经营者公示自身经营信息、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及人工智能应用标识,构建起“阳光化”运营机制;另一方面,创新设定账号变更规则,允许符合条件的直播间运营者变更账号注册人的实名认证主体信息,这种“既管住又激活”的制度设计,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新兴业态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更显制度前瞻性。示范文本将直播音视频著作权赋予直播间运营者,同时允许平台经营者在平台内免费使用,有效化解了创作者与平台间的权属纠纷,为行业内容资产化运作奠定了基础。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强化,则彰显了监管的民生导向。示范文本通过明确平台与直播方的相关责任,构建起“双保险”机制。这种责任共担的设计,倒逼各方主体提升服务品质,真正实现“卖货必负责”的市场准则。
  从全国首创到行业标杆,北京的实践为直播带货新业态治理提供了“制度样本”。期待更多地区出台相关制度,共同织就直播经济的法治网络,让新技术赋能下的消费场景真正成为惠民利企的新赛道。

□言 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