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照”就是“亮心”
本文字数: 814
某日,笔者走进街角的一家小店,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欲作选择时,却遍寻不见墙上悬挂的营业执照——那被遗忘在角落里的方寸纸张,成为横亘于买卖双方间的无形鸿沟。某地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出的“亮照经营提醒告知书”,正是要拂去这层遮蔽信任的尘埃。
亮照经营绝非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它首先是法律所定的硬性门槛,是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主体须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违者或面临最高罚款3万元的处罚。硬性规定,不仅是为了明示经营者身份之合法,更如界碑般清晰划定市场秩序边界——市场越清明,规则越应如阳光般普照无偏私。
亮照经营背后更有超越合规的诚信深意。当消费者可轻松查验执照信息,这小小纸张便成了无声的承诺书,是商誉在经营场所最朴素的显影。一旦执照信息模糊或被涂改覆盖,或者经营实况与执照不符,便如诚信基石上悄然滋生的裂纹,最终必然动摇交易根基。当货真价实与明码标价成为日常,亮照经营就是这种诚信精神的自然外化。因此“亮照”不仅是“亮证”,更是“亮心”。
这份告知书也清晰提醒,亮照要求需贯穿线上线下所有场景。除实体店应确保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外,从事电子商务者亦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执照信息或标识。若经营涉及食品、卫生等特殊许可,亦当一并亮示。规则统一覆盖,正如无形之手,在实体与虚拟空间同时撑起公平交易的天平。
一张营业执照,当悬于阳光之下,便是市场诚信与法治精神最直观的“窗口”。它既是消费者安心消费的“定心丸”,亦是经营者自律的“明镜”。当执照不再蒙尘,市场规则之阳光才能普照每个角落。
亮照经营,亮出的是诚信,照亮的是市场。
亮照经营绝非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它首先是法律所定的硬性门槛,是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主体须将营业执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违者或面临最高罚款3万元的处罚。硬性规定,不仅是为了明示经营者身份之合法,更如界碑般清晰划定市场秩序边界——市场越清明,规则越应如阳光般普照无偏私。
亮照经营背后更有超越合规的诚信深意。当消费者可轻松查验执照信息,这小小纸张便成了无声的承诺书,是商誉在经营场所最朴素的显影。一旦执照信息模糊或被涂改覆盖,或者经营实况与执照不符,便如诚信基石上悄然滋生的裂纹,最终必然动摇交易根基。当货真价实与明码标价成为日常,亮照经营就是这种诚信精神的自然外化。因此“亮照”不仅是“亮证”,更是“亮心”。
这份告知书也清晰提醒,亮照要求需贯穿线上线下所有场景。除实体店应确保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外,从事电子商务者亦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执照信息或标识。若经营涉及食品、卫生等特殊许可,亦当一并亮示。规则统一覆盖,正如无形之手,在实体与虚拟空间同时撑起公平交易的天平。
一张营业执照,当悬于阳光之下,便是市场诚信与法治精神最直观的“窗口”。它既是消费者安心消费的“定心丸”,亦是经营者自律的“明镜”。当执照不再蒙尘,市场规则之阳光才能普照每个角落。
亮照经营,亮出的是诚信,照亮的是市场。
□胡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