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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出台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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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同意,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联合印发《涪陵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凡是在涪陵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可申报知识产权方面的资助和奖励。
  根据《办法》,涪陵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该资助奖励的组织及具体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
  《办法》对获得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新确定为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万元和4万元资助;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及3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及1万元。
  《办法》对资助奖励申报材料及程序、资助奖励经费的发放,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据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区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专项资金,将鼓励更多经营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培育更多、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涪陵区把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作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发展和行政执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专利6533件,其中发明专利1107件,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8.54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5426件;共有注册商标16200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14件。

□文光辉 孙志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