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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冒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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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所长,感谢所里同志帮我及时解决身份被冒用的问题。”近日,在上海工作的重庆市涪陵籍市民张女士将一面印有“为民排忧,心系百姓”字样的锦旗送到涪陵区崇义街道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崇义所)所长杜强的手中,表达对该所工作人员的感谢。
  张女士一直在上海市一家国企工作。前不久,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她,经大数据监测发现,她在家乡——重庆市涪陵区的一家企业担任监事,而且是该公司股东之一。按照张女士所在单位规定,国企职工不能在其他公司兼职。得知此事的她一头雾水:自己毕业后就在上海工作,从来没在其他企业担任过职务,也没在其他企业入股,怎么就成了公司监事、股东了呢?
  经咨询法律界人士,她得知,可能是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用来进行了工商登记。她马上拨打12315热线向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接到举报,该局告诉她可以到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崇义所处理。
  3月31日,张女士赶回涪陵,向崇义所提交了撤销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撤销登记(备案)承诺书和情况说明。崇义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查阅登记注册资料得知,将张女士登记为监事、股东的是涪陵某实业公司,登记人员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某。当调查人员找卓某核实相关情况时,由于登记时间较早、卓某年事已高且患有老年痴呆症,其家人以此为由拒不承认冒用张女士的身份证进行过工商登记。眼看解决进程陷入僵局,崇义所建议张女士申请笔迹鉴定。
  4月16日,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显示,该公司的登记材料中张女士的署名字迹与其本人字迹不是同一人笔迹。显然,该公司与张女士有关的登记事项并非张女士所为,相关事宜与其无关。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相关事实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于4月19日发出撤销登记公告。在经过45天公告期且未收到任何异议情况下,该局于6月2日对与张女士有关的登记注册事项进行依法撤销,并将行政撤销决定书邮寄给张女士。
  收到行政撤销决定书后,张女士以决定书为依据,顺利完成了与其有关的撤销及变更登记。
  “我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进行工商登记,使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其他公司的监事、股东,如果不及时撤销,我可能被所在单位辞退。这次顺利完成撤销登记,多亏崇义所的同志耐心告知我处理方式并认真调查取证,非常感谢他们。”完成撤销及变更登记的张女士激动地说。

□文光辉 陈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