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A4:知产视界

“大佛龙井”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本文字数: 732


  本报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正式认定“大佛龙井”等1409个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实施保护,标志着大佛龙井以其独特品质和鲜明地域特色,为浙江省绍兴市特色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近年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持续深化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阶段性成效显著。
  高位引领,构建协作机制。与杭州签订《关于合力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与运用合作协议》,深化两地在产品标准、管理规则规范的交流互鉴。与青海签署地理标志跨区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助推双方在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宣传培训、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联合绍兴市商务局、文旅局签订《合力推进地理标志、非遗及老字号融合发展框架协议》,打造共富直播间,推动绍兴地理标志、非遗、老字号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强化运用,打造共富样板。编制年度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要点,从多维保护、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建立全链条制度保障。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规模,今年新增使用企业11家。拓宽线下销售渠道,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商超、进展会、进景区、进餐馆,组织绍兴酒、新昌小京生参加第九届丝博会丝路(陕西)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大会,提升绍兴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
  深化保护,严打侵权行为。开展雷霆系列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关注地理标志产品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大型超市商场、城乡接合部、电商平台等重点区域,聚焦黄酒、茶叶、香榧等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打击擅自使用、假冒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

□季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