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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过失”找到“最优解”

——浙江省湖州市实施“小过快处”传递执法温度侧记

   本文字数: 2015


  近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的一家社区超市里,执法人员发现几包过期的辣条静静地躺在货架上。根据之前的执法流程和规定,这家小店可能面临上万元罚款和繁琐的处罚程序。但这一次,故事有了不一样的走向。
  只见执法人员打开手机,现场拍照取证、录入信息、生成文书,经营者电子签名确认即可完成处置,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个小时。因为是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超市负责人接受警示教育后被免予处罚。
  这是湖州市实施“小过快处”执法模式下的一个普通场景,也是当地推动执法理念深刻变革的缩影。

理念革新:从惩戒主导到教育优先的执法转型
  近年来,市场监管领域出现的一些“小过重罚”争议性行政处罚案件屡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这些案件主观过错较小、客观情节轻微、事实认定简单,但却耗费了大量行政执法资源,也让小微经营者背上沉重负担。
  “以过期食品为例,以往我们查获的货品估值可能只有几十元至几百元,但是罚款可能要一两万元,现场也可能涉及一些强制措施,手续较为繁琐,当事人可能要来两三次。”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队员沈红祥说。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领域针对“标识标签”“过期食品”等高频轻微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日益增加,其中包括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高额利益,故意购买相关商品后要求商家支付赔偿的行为。这些行为既侵占消费者正当诉求维权渠道,也影响了经营主体特别是百货店、小超市等“小、散、弱”主体的正常经营秩序。
  面对这一困境,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今年3月,湖州被纳入浙江省首批全域参与“小过快处”执法办案模式试点城市。这项创新举措明确将主观过错较小、事实简单、情节轻微作为“小过”界定的要素,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执法流程优化。

数字赋能:以技术重塑流程提升执法效能
  作为全省首批全域参与“小过快处”执法办案模式的试点城市,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先行先试工作,深化服务型执法理念,加大“小过快处”改革创新力度。如今,数字化手段已日渐成为“小过快处”模式的核心支撑。
  “我们汇总了近2年全市案件查处和举报投诉的相关数据,分析梳理出了事实简单、情节轻微、主观过错较小的10个高频违法事项作为试点内容,目前已经有7个事项正式上线试用。”湖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执法二科科长金聪介绍。
  通过开发掌上执法模块,执法人员可以实现现场检查、证据采集、笔录制作、文书送达、电子签名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有了统一的裁量基准和数字工具,就像有了说明书,我们办案也更有底气。”吴兴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队员王璐说。
  “‘小过快处’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检查要点、取证要点、裁量标准,引导一线执法人员更加注重证据收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是执法办案的基本标准,包括通过证据串联起“主观意思表示、客观行为表现、既定损害后果”各个要素因果与逻辑关系等。
  据统计,截至目前,湖州全市运用“小过快处”掌上执法模式办理案件331件,依法落实经营主体免罚减罚50余万元,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大幅缩短,实现了办案效率的显著提升。

实践探索:以法理为基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
  “小过快处”模式不仅提升了效率,更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湖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原则,明确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主观过错较小的“小过”界定三要素。
  本文开头也提到,该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曾接到一起举报,称某小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小超市货架上确有若干包过期辣条在售,随即通过“小过快处”数字办案系统完成证据固定,在线制作电子现场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
  考虑到经营者是首次违法,且本案有轻微违法、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等特点,执法人员严格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要求,最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教育,指导其建立过期食品定期清查台账,从源头防范过期食品销售风险。
  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我自己也没注意到食品已过期,虽然这次免予处罚,但也给我敲响了警钟,认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数据显示,这些“小过快处”模式办理的案件中,免予处罚的案件占比超90%,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既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展现执法的人性化。这种转变不仅提升了执法效能,更优化了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正能量。

□孙建新 费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