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助力成长的标识
刚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工作不久,我便接到一项任务:检查肉制品食品安全。
在一家临街的卤肉店里,我仔细查看各个环节,目光最终落在墙角那桶食用油上——油桶标签上,清晰地印着“转基因大豆油”几个字。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公示。”这条规定立刻在我脑中浮现。顺着这个思路,我认定:餐饮环节直接关乎消费者知情权,必须公示!
我找到店老板,耐心地说:“您这油是转基因的,按规定要在店里明显位置贴个标识,写明‘本店使用转基因大豆油’。”
店老板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神情透出为难、不解,甚至有些委屈。他近乎恳求地说:“领导,这要是贴出去,客人一看‘转基因’,心里肯定打鼓,谁还敢买我家的肉啊?再说了,您看看这条街上,这么多店,也没见谁家贴这个呀……”
那时的我年轻气盛,被一种“严格执法”的正义感包围,于是坚持道:“规定就是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最重要,必须标识清楚。”
回到单位,店老板那句“没见谁家贴这个”却一直在我心头盘旋。我忍不住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的相关细则,仔细研究起来。
结果令我怔住了——国家对餐饮环节使用转基因原料的标识要求,与生产经营环节并不完全相同。除黑龙江等极个别省份明确要求餐饮环节公示外,陕西省确实没有这样的规定——我给出的指导,是错误的。
羞愧与自责瞬间涌上心头。眼前又浮现出店老板那无奈困惑的表情。而我,仅凭模糊的认知就作出了一次错误的行政指导。我认为的“严格执法”,很可能已给他带来不必要的困扰,甚至是对监管工作的误解。
既然做错了,就要勇于承担责任。于是,我赶紧主动联系那家卤肉店老板,坦诚说明情况,纠正了之前的错误要求。店老板的宽容和理解,让我更加愧疚,也让我下定决心:必须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复杂且不断演进,不同环节、不同地区常有具体规定,唯有不断学习、准确把握,才能给出科学、规范的指导意见。
而那枚贴错的“标识”,一直贴在我心里,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警示,也是我不断学习成长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