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十大制度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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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国明)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围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系统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十大重要成果,旨在引导市场从同质化低价竞争转向高质量良性发展。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这一系列制度的背景、内容与作用。
“内卷式”竞争表现为低价、低质、低水平的市场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也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企业长期竞争力的培育。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制度先行、系统治理,在2025年相继出台十项关键制度,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十大制度包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强迫降价、刷单炒信等典型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畅通市场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政策干预市场竞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助力平台企业防范垄断风险;《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商领域向质量提升转型;《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范平台服务与价格行为;《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强化网售工业品质量监管;《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国家标准,促进行业提质升级;《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推动产品认证衔接,减少低质竞争。
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平台补贴大战、网络销售“低价低质”等现象出台专项规定;注重系统集成,形成从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到事后退出的治理闭环;体现分类施策,兼顾规范与发展,既筑牢安全底线,又为企业创新留出空间。
在实施效果上,各项制度已初步形成协同发力态势。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平台无序低价竞争现象得到遏制,“新三样”产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竞争焦点从价格转向质量与创新。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推动已出台制度落地见效,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内卷式”竞争表现为低价、低质、低水平的市场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也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企业长期竞争力的培育。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坚持制度先行、系统治理,在2025年相继出台十项关键制度,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十大制度包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强迫降价、刷单炒信等典型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畅通市场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防止政策干预市场竞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助力平台企业防范垄断风险;《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商领域向质量提升转型;《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范平台服务与价格行为;《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强化网售工业品质量监管;《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国家标准,促进行业提质升级;《关于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推动产品认证衔接,减少低质竞争。
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平台补贴大战、网络销售“低价低质”等现象出台专项规定;注重系统集成,形成从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到事后退出的治理闭环;体现分类施策,兼顾规范与发展,既筑牢安全底线,又为企业创新留出空间。
在实施效果上,各项制度已初步形成协同发力态势。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畅通,平台无序低价竞争现象得到遏制,“新三样”产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推动企业竞争焦点从价格转向质量与创新。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推动已出台制度落地见效,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