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大爷的维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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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邵大爷的投诉,称其在定海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保健食品,共计花费2880元。双方约定由厂方分3次发货给邵大爷,但自从第一次收到厂家发的一箱产品和赠品后,邵大爷再未收到任何厂家发来的产品。邵大爷向经营者询问原因,结果被告知再支付398元才能发货。邵大爷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退款,但遭到拒绝。双方协商不成,邵大爷转而向定海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定海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消费者邵大爷认为,当初购买保健食品时,商家并未说过后面两次发货需要另外支付398元,存在明显的欺骗行为,因此要求全额退款。商家则称,跟邵大爷说明过第二次开始发货需要另外支付398元,可能邵大爷已经90多岁记性不好,记错了当时的约定。商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内部记账本,表示已经发了三分之一的货,现在要求全额退款他们不能接受。
定海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目前属于双方当初的购销约定无法查明的情况。一方面,消费者无法提供材料证明付2980元后不需要再付款;另一方面,经营者虽然提供了记账本,但也只是内部记录并不能完全证明当初的约定情况。考虑到目前消费者已收到三分之一的产品,且该部分产品已使用,定海区消保委建议双方解除后续消费关系。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邵大爷2000元,邵大爷也表示接受。
定海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一定要留存好相关的购物收据,有合同的务必留存好合同。若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善用维权途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维权。
定海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消费者邵大爷认为,当初购买保健食品时,商家并未说过后面两次发货需要另外支付398元,存在明显的欺骗行为,因此要求全额退款。商家则称,跟邵大爷说明过第二次开始发货需要另外支付398元,可能邵大爷已经90多岁记性不好,记错了当时的约定。商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内部记账本,表示已经发了三分之一的货,现在要求全额退款他们不能接受。
定海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听取双方意见后,认为目前属于双方当初的购销约定无法查明的情况。一方面,消费者无法提供材料证明付2980元后不需要再付款;另一方面,经营者虽然提供了记账本,但也只是内部记录并不能完全证明当初的约定情况。考虑到目前消费者已收到三分之一的产品,且该部分产品已使用,定海区消保委建议双方解除后续消费关系。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邵大爷2000元,邵大爷也表示接受。
定海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一定要留存好相关的购物收据,有合同的务必留存好合同。若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善用维权途径,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维权。
□丁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