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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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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强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这一细节,传递出党中央、国务院以改革破难题、以活力促发展的坚定决心,也为全年经济工作定下了鲜明的奋进基调。
  经营主体是经济的细胞,活力是发展的引擎。我国拥有上亿户经营主体,涵盖国企、民企、外企以及亿万户个体工商户。它们不仅是吸纳就业的“蓄水池”,还是技术创新的“源头活水”。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有效需求不足、预期偏弱等问题依然存在。越是这样的时刻,越需要千方百计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正如报告所强调的“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形成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制度保障是基石。活力的释放,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报告强调“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这无疑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特别是“下更大力气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部署,直击企业痛点,旨在解开束缚企业手脚的“绳索”,让资金链转起来、经营活起来。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公平竞争是土壤。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必然是各类经营主体在统一规则下优胜劣汰。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出台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这意味着,各地不能再靠拼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政策洼地”来吸引企业,而要转向靠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的“改革高地”来留住企业。同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就是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让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让每一户经营主体都能在阳光下平等竞争。
  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精准帮扶是温度。经营主体不仅有大企业,更有亿万个体工商户,它们被称为经济的“毛细血管”。报告提出“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体现了政策的精细与温情。此外,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也旨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赢的新生态。
  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进程中,市场监管部门既是“稳定器”也是“助推器”。通过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准入退出机制,让企业“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当好公平竞争的“守护者”;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以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既“管”出公平,又“服”出便利,为各类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当国企的改革动力、民企的创新活力、外企的扎根意愿被充分激发,当亿万户个体工商户的灯火汇聚成温暖的人间烟火,我国经济航船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本报记者 王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