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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颁发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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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李翠柳 陆 广)“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点赞。”3月3日上午,当拿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和同步核发的运输容器证明时,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思羽欣喜地说,“这下不用担心业务怎么开展了。”
  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今年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等纳入许可范围。新规明确,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容器检验合格证明、容器照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准运证。因开展食用植物油委托运输业务,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成为广西率先提出办证申请的企业。
  “食品安全无小事,运输环节更是守护‘舌尖上安全’的关键防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大海介绍说,该局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主动对接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摸排辖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者底数,收集企业办证需求,靠前做好政策衔接与服务保障。得知南宁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的实际需求后,该局第一时间联合良庆区市场监管局上门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规范运输容器管理。此后,严格开展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最终高效完成首张准运证的办理工作,助力企业抢占合规运营先机。
  “首张准运证的核发,是市场监管部门靠前服务、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更是以许可管理倒逼企业提升运输硬件与管理水平,从源头防范交叉污染和混装违规风险的关键举措,切实守护了食品运输环节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监管处处长姜正利说。他同时提醒,新规虽设置有过渡期,但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普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运输联单管理规范。同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交付、装卸、运输全环节及运输工具日常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密防范食品污染、变质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