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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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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 静)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刚刚修订通过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数量现已跃居全球第一,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总量突破65万家,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总量超过2.4亿种,广泛覆盖工业产品、食品、医疗保健等重点行业。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商品条码的注册、使用、管理与服务,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需要,为商品流通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修订后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八条,聚焦解决实践突出问题,规范了委托生产情况下商品条码的使用要求,解决了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了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资质认定、免除了销售者进货时商品条码查验义务,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由“违法即罚”调整为“整改在先”;明确商品条码应用范围,强化其在商品信息归集、质量安全溯源等方面的作用,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商品信息数据库、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