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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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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孙 彦)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第六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相关违法行为包括虚假商业宣传、发布违法广告、未核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等。
  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佛山鹏浅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为例,当事人通过打造“公务员、警察、创业逆袭”等虚假人设,在私域直播间销售“二类电商项目”网课,承诺学员参与项目可“月入过万”,同时虚构限时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截至查处时,当事人共向115人销售课程,销售额56.69万元。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在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湖北福泽生态农业技术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中,当事人直播推广黄鳝苗时,宣称“鱼苗成活率达90%以上”“和华中农业大学水产研究学院合作”等,却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仙桃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另一件案例中,当事人王某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某村庄租用民房铺设机房,利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物联卡100多张,申请87个可正常登录的直播平台账号。当事人操控机房内200部手机登录指定直播间,为直播间提供挂榜、增加虚假人气等服务。虞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