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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关切 剑指行业顽疾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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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食品消费持续升温,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5%,便捷的购物方式让网红食品走进千家万户。然而,繁荣背后乱象丛生,虚假宣传、功效造假等问题频频曝光。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4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最严”要求剑指行业顽疾。

乱象频发,网红食品接连翻车

  打开电商平台、直播间,各类网红食品琳琅满目,宣传话术天花乱坠。不少商家抓住消费者追求健康、养生的心理,将普通食品包装成“神药”,虚假宣传手段花样百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近期,多款热门网络食品接连曝出虚假宣传问题。“优思益”系列保健品被曝光涉嫌原产地造假、虚假宣传。同仁堂南极磷虾油虚假标注成分、打品牌“擦边球”。还有的将普通保健食品包装成“高端养生神品”,欺骗消费者。普通网络食品同样乱象不少:有的商家将鸡肉丸冒充牛肉丸销售,配料表造假却高价售卖;有的把国内生产的食品谎称“海外直邮”,虚构产地抬高身价;还有“三无”小作坊靠刷单、刷好评打造“金牌店铺”,吹嘘产品“纯天然零添加”,实则掺杂使假。
  这些虚假宣传行为隐蔽性强、迷惑性大,不少消费者花费高价购买后,发现产品功效与宣传严重不符,维权时却面临取证难、追责难等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痛点。

靶向发力,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为彻底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乱象,4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专项整治通知,明确自4月至10月,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尺度,打出监管“组合拳”。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平台、重点品类精准施策,重点覆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短视频种草等高频乱象渠道。整治面向全网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三个全覆盖”。一是主体全覆盖。从平台企业到平台内经营者,从产品生产、销售方到营销机构、广告主体、带货主播,谁的环节谁负责,谁的“地盘”谁守好。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架起违法违规“高压线”。二是链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减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网红食品”靶向抽检;深化协查协办,建立“线索发现地牵头、生产销售地配合”的协查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三是品类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既突出高风险品种,也覆盖大宗品类,还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实现前端抓准入规范,中端抓日常监管,后端抓执法稽查,确保问题处置到位、隐患消除彻底。

多方共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既是一场行业乱象的“大扫除”,也是一次消费环境的“大净化”,须政府监管、平台尽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多方协同发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源上遏制虚假宣传乱象。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是关键。电商平台、直播平台作为网络食品销售的“第一道关口”,绝不能当“甩手掌柜”。须严格落实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义务,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及时下架虚假宣传商品,封禁违规账号;加强对直播带货的全程监管,督促主播履行信息核验义务,杜绝“虚假带货”,守住平台监管底线。
  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是根本。食品生产经营者须树立“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如实标注产品信息,不夸大功效、不虚构产地、不造假掺假。主播作为商品宣传的重要环节,须摒弃“短期合作、免责带货”的错误认知,对直播间宣传内容负责,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守住职业底线。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是保障。市场监管部门须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15等渠道,鼓励消费者、媒体、行业协会积极举报虚假宣传线索,形成“人人监督、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通过多渠道普及食品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此次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随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必将有效遏制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乱象,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推动网络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幸福”。

□本报记者 马 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