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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布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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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以案促案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方面突出问题,共筑安全放心保健食品消费环境,取得积极进展。近日,该局公布部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哈尔滨平房区查处某药店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案。2025年5月12日,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哈尔滨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将属于普通食品的某品牌薄荷糖放置于保健食品专区专柜中销售,构成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25年8月12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佳木斯汤原县查处某理疗馆对保健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案。2025年2月21日,汤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汤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对汤原县某理疗馆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夸大、虚假宣传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某款口服液能够治疗多种疾病,并通过店内宣传片宣传其在售的艾灸贴、艾灸条、艾灸坐垫等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构成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2025年9月26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大庆查处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2024年11月22日,根据举报线索,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经营的某网店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网店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某品牌肠清茶具有排毒功效,当事人提供的该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产品说明书中并没有载明其具有排毒功效,因此构成对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1月21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鸡西查处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2025年4月29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对鸡西市恒山区某健康咨询服务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免费鸡蛋为诱饵实施“引流”、精准围猎中老年消费者的行为。同时,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和建立微信顾客群对其销售的某保健食品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宣称其具有治疗疾病功效,构成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5年5月30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乐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