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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利剑行动”直指药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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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天津市药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底,全市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922件。
  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对518家企业采取约谈、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以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医用防护服、儿童用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3532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7批次。
  聚焦重点环节,开展执业药师专项整顿,多维度严防执业药师“挂证”风险。与天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联合行动,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对2家向吸毒人员违法提供药品的企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强化疫苗使用环节监管,召开疫苗管理局际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本市新冠疫苗接种疫苗质量监管和多部门联动。
  聚焦重点领域,建立并动态更新核酸检测机构、采样点、重点产品及供应商“四清单”,对全市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城市检测基地等核酸检测机构实施常态化全覆盖检查,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监管,对试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抽验、不良事件监测和舆情监测,统筹推进本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的产能、产量与质量安全水平双提升。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药品监管部门严查、严防、严控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对3家严重违法的药品经营企业吊销经营许可证。同时对博爱公司生产假药行为处以30倍顶格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业,此案作为首批和首件典型案例经国家药监局对外公布。
  与此同时,天津市各有关部门强化“一盘棋”意识,与公安环食药机关建立例会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涉案药品检验认定指导原则,统一认定标准,建立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信息研判平台,开展交叉培训,不断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反垄断、信用监管等专业培训,与公安、禁毒、海关等部门开展走访座谈,与卫健部门配合开展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进行“孕婴摄影”有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对某药品经营企业检查中发现涉嫌销售医保回流药线索,深挖药品流向,发出协查通报18份,北京、安徽等9省市19家违法企业得以依法查处。

□津 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