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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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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 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近日发布。此举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公告》提出3项改革措施。一是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分为高风险领域和低风险领域。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申请人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优化审批服务。二是按照可量化、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精简审批材料,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优化审批服务的申请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三是加强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后履行承诺的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理在核查中发现的未履行承诺和不实承诺问题。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告》明确,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开;推进各类检查结果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健全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并完善认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对认证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监测,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并依法依规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及时发布认证风险预警和风险追溯结果,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