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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行动深化提升“放心消费在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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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31日,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该局正在全省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深化提升十大行动。
  据悉,十大行动分别是: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扩面提质行动、创建标准落地实施行动、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示范区深化拓展行动、网络交易平台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四亮”行动、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守护公平行动、消费环节“无忧退货”扩展行动、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办理提效行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放心消费在山东”典型培树行动。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十大行动主要聚焦四个方面。
  聚焦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市场主体放心消费创建承诺亮诺活动,推动示范创建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不断扩展创建覆盖面。
  聚焦网购安全,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推进省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亮标全覆盖。在“6·18”“双11”等重要时点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约谈,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选择20个县区开展省级试点。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交易监测,重拳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
  聚焦消费体验,推动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力争2023年底前全省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45万家、全省规范化消费维权服务站达3万个。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超推行消费环节先行赔付。
  聚焦投诉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消费维权诉求。深入排查整治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及时公布消费投诉办理总体情况和投诉个案信息,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

□张道前 宋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