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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提升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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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以实施科学有效分类为基础,强化日常监管、专业领域监管及创新场景运用,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取得阶段性成效。
  聚焦精准施策,强化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运用。该局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至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各领域监管对象名录库相匹配。统筹“双随机”抽查计划管理,对23项抽查任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信用风险由低到高递加比例抽取,实现信用风险分类、运用、结果反馈闭环管理。2023年以来,全省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双随机”抽查任务达1637批次,占“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数的83.8%,平均问题发现率达47.2%。
  推动分类结果在其他部门监管中的运用。该局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查任务占比、抽查问题发现率等作为重要指标项,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营商环境季度分析评议指标体系,省委书记在省辖市季度工作点评会议上分析通报。目前,全省累计有3989个单位应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双随机”抽查,涵盖37个政府部门。
  创新分类监管在网格化监管中的运用。该局创新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全省1232个市场监管所划分为3661个监管网格,在全面掌握辖区监管对象底数基础上,各县(区)局于每年1月底前制定网格化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各项任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布情况,合理设定监管的比例和频次,有效解决基层重点领域检查多、随意性大等问题。
  聚焦共建共享,强化专业领域运用。该局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相结合,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品种业态、规模大小、管控水平等确定食品安全风险分值(100分),并根据企业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信用风险分值(20分),综合叠加后按照分值由低到高评定为A、B、C、D级。2022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双随机”抽查85批次,检查企业878户次,问题发现率51.7%。
  建立其他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该局相继在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专业领域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定性判定的重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方式和理念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实现“通用+专业”有效结合。
  建立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该局会同省人防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企业从业信用状况分类管理办法》,将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综合评分指标(百分制占20分),与日常监管结果、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叠加,形成人防工程建设企业从业信用状况综合评分。
  聚焦无事不扰,强化多维场景运用。该局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将政府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中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低的企业纳入“触发式监管”对象名录库,设定一定时间的观察期,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例如,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当地九大新兴产业中487户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单独建库。同时,根据其他部门的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等划定监管“红线”,触发前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该局构建风险状况展示、风险趋势分析、警示信息轮播等模块,用图表的形式分析展示各区域、各行业信用风险状况,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预见性。选取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实时监测,对4.3万户证照到期企业和2800余户股权出质异常企业的风险隐患及时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探索经营主体分型分类监管。该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分别采取有所侧重的“信用+”监管措施。对一般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双随机”监管模式,对重点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行业”风险分类监管模式,对新兴领域经营主体实行“信用+清单”触发式监管模式,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许可”分类监管模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信用+示范社”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