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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养老机构食堂团体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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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由浙江省海盐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起草的全省首个《养老机构食堂建设与管理规范》(T/JX 063-2023)(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自2023年9月10日起实施。
  《规范》对养老机构食堂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化建设、场所建设、标识标志、设施设备和管理过程中的制度管理、人员管理、膳食管理、现场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作出具体要求,内容翔实,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为规范养老机构食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化支撑。
  《规范》在数字化建设方面提出创新性要求,即在粗加工、烹饪、餐具消毒、专间等后厨关键点位安装视频探头并实现人工智能(AI)抓拍,实现后厨操作过程互联网视频展示和AI抓拍、物联监测异常信息闭环处置;在消毒设备、留样冰箱等处安装物联网设备,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集成码,实现后厨“可感知、可监控、可识别、可抓拍、可示警”,有效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针对老年群体特点,《规范》在膳食管理上作出适老化规定,例如结合老年人营养需求、地方风俗、宗教信仰等情况,应进行适老化膳食提供,食谱应每周调配;应按需供餐,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按需提供无糖餐、低嘌呤膳食等。同时,应明示堂食服务时间,且每餐服务时间不应少于2小时。堂食时,应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餐到桌,就餐结束帮收餐盘。
  后续,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紧抓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让养老机构食堂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饮食需求,为老年人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李艳学 单沈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