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平台竞争是推动经济“升温”的有效之举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6年04月03日 A3 版)

  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治理“内卷式”竞争,关键在于抓住“价格无序竞争”这个“牛鼻子”。通知要求,综合运用各类反不正当竞争措施,着力防治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内卷式”竞争,精准辨识并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无正当理由,利用搜索排名、经营评价、算法控制、限制流量、下架商品、中止交易、内部惩戒等手段,或者在补贴、优惠、红包、折扣、“满减”“买赠”、促销等活动中,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从2025年5月五部门联合约谈,到7月再度约谈要求规范促销行为,再到2026年1月启动行业竞争状况正式调查、3月进驻相关平台开展现场调查,市场监管总局构建起从前置约谈到事中调查评估的系列治理机制。这是一条既回应社会关切,又穿透复杂市场行为直击问题本质的适配性监管路径。
  客观而言,“低价内卷”对市场秩序的扰动不容忽视:挤压经营主体利润空间,透支消费预期,引发大量维权纠纷。因此,整治“内卷式”竞争,将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从资源与精力的无谓消耗中解放出来,已成为市场对“有形之手”的现实期盼。依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符合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助于推动平台经济迈向以创新和效率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依法规范竞争秩序,意在引导平台企业清醒认识到:互联网平台的竞争优势应当源于技术进步与服务提升。平台经营者须依法合规经营,着力发展以技术进步、服务优化和效率提升为核心的竞争与创新,通过改善配送体系、优化商户运营、提升用户体验来创造新的价值空间,而非依靠烧钱换取流量。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有鉴于此,互联网平台更应清醒认识自身的角色定位。在体量与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同时,平台的每一次竞争策略,都已超越单纯的企业行为,对行业生态乃至宏观经济产生深刻的外溢效应。
  长远来看,平台的发展不能仅以规模与流量为标尺,而应更加注重效率提升、结构优化与预期稳定。在推动技术进步与服务创新的同时,平台须与实体经济形成更良性的互动关系。唯有如此,数字经济的增长才能真正转化为对整体经济质量与韧性的有力支撑。
  依法规范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目的在于推动市场从无序内卷走向公平有序、从消耗式扩张迈向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规范平台竞争秩序,正是为经济大盘“升温”的应有之举——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稳定的市场预期和顺畅的经济循环,释放平台经济的创新活力。

□凌 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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